近日,北川法院立案庭“吴永莉党员法官工作室”仅用时8小时就办结了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令,在常规的禁止侮辱、诽谤、威胁受害人,禁止殴打、骚扰、跟踪受害人等保护措施之外,还责令施暴人于15日内从共同居住的房屋中迁出,最大程度保障了家暴受害者的利益。
基本案情
2011年,离异的小杨(化名)遇到了同样离异的小宋(化名),情投意合的两人迅速坠入爱河。2013年喜得一子。2017年双方登记结婚。甜蜜的新生活,让小杨憧憬未来,倍感幸福。没想到几年后由于意外,小宋丢了工作,从此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失去了对家庭的担当和责任,挨打也成了小杨的日常。小杨想结束这段婚姻,但遭到了小宋的拒绝和威胁,最终只能选择沉默。
一再的隐忍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家暴,今年2月某日,小杨终于鼓起勇气来到北川法院起诉离婚并提供了2021年8月、2023年1月的伤情照片。法官助理李雨昂当机立断要求小宋到法院接受调查。次日上午,面对法官的询问,小宋竟然认为夫妻间打架是正常的,自己也被小杨抓了一身伤。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小杨和小宋共同居住在小杨租赁的A镇房屋中,小杨系外省人,小宋系本地人,为更好地保护小杨,避免矛盾的激化,让双方暂时分开居住有利于让双方平静地解决婚姻问题,于是法官单独向小杨释明了人身保护令的相关法律法规,小杨当场进行申请。
“吴永莉党员法官工作室”立即启动了反家暴响应机制。经审查,北川法院认为从受伤照片来看,小宋的行为已经明显超出了夫妻打闹的正常限度,这样的行为显然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终北川法院在基础保护措施上,还责令小宋于15日内迁出A镇的房屋,并于当天下午18时向A镇派出所送达了相关文书,仅8小时便办结了本案。
普法时刻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 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申请不以性别为基础,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受害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要提起离婚等诉讼。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