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起因
2025年6月4日,陈家坝镇西河村二组村民邓某强因房屋确权、老宅拆除及宅基地分配问题,向镇政府提出调解申请。争议老宅为邓某强(户主母X兰,含邓某强、邓X萍)与邓某贤(户主,含付X超、邓X军、邓X红)共同所有,地震后被鉴定为危房,2024年5月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拆除,补偿款6000余元由邓某贤领取,邓某强称未被告知。邓某强认为其房屋拆迁款(21728元)远低于同村孙某艳的18万元,质疑政策公平性。
矛盾焦点
产权争议。邓某贤主张房屋为其个人购买,否认邓某强的出资及产权;邓某强则要求划分宅基地或确认产权。
家庭矛盾。双方因多年未共同居住产生隔阂,邓某强母亲生前由邓某贤照顾,但兄弟关系长期不睦。
补偿标准质疑。邓某强对拆迁补偿金额差异存疑,认为政策执行不公。
调解过程
由综治中心牵头,联合派出所、村“两委”成立专班,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调解。依据《民法典》“相邻关系”条款,明确法律底线,强调宅基地确权的法定程序,避免机械执法。
情感疏导。派出所以“兄弟情谊”为切入点,唤醒双方过往互助记忆,缓和对立情绪。
政策释疑。村支部书记详细说明孙某艳房屋属地质灾害搬迁(补偿较高),而邓某强房屋属危房增减挂钩项目(补偿较低),消除误解。
调解结果
经连续两日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
产权变更:共同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分家析产导致权利转移需申请转移登记)。
补偿款分配:拆迁补偿款按均等份额分配。宅基地申请:产权变更完成后,权利人可依法申请。
宅基地自建房屋(需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申请,经公示、审核及政府审批。)。
邓某强接受调解方案,放弃上访诉求。
纠纷启示
法理情结合。调解需以政策为依据,兼顾情感联系,避免矛盾激化。
强化普法宣传。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宅基地纠纷增多,需加强政策解读,确保补偿标准透明化。
基层调解优先。落实“小事不出村”原则,提升村级调解能力,防止矛盾升级。
风险防控。加强纠纷排查和动态监测,确保调解过程安全可控。